发布时间:2024-11-19
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通报,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涉及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,受静大位、高湿及强劲逆温等有利气象因素影响,预计11月30日至12月3日,华北、华东及西北地区将经常出现一次区域性轻污染天气过程,影响范围还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北部。不受前期沙尘逗留的影响,截至11月29日晚,山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江苏、安徽和陕西的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仍正处于中至重度污染水平。预计在11月30日至12月3日持续有利气象条件下,污染物积累和传输变换前期沙尘逗留影响,污染程度将更进一步减轻,具体情况如下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:11月30日至12月3日期间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不受偏东高压系统控制,将近地面以很弱偏南风居多,并预示全天强劲逆温和低湿度等有利气象条件,预计京津冀中南部、山东西部及河南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持续超过重度污染水平,变换前期沙尘残余,部分城市有可能超过相当严重污染。
其中,12月1日晚至2日,预示大雾天气,区域自南向北湿度渐渐增大,粗颗粒物吸湿快速增长显著,为此次污染过程最轻时段。3日上午起,不受有可能的冷空气过程影响,空气质量自西北向东南逐步提高。汾渭平原:11月30日起,区域蔓延条件转差,整体相对湿度较小,变换前期沙尘残余影响,陕西关中地区、山西南部、河南西北部城市空气质量将超过中至重度污染水平。12月1-2日,蔓延条件持续转差,污染形势减轻,区域各城市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居多;2日午后至3日,不受冷空气和降水联合影响,区域自西向东空气质量渐渐提高。
长三角地区北部:11月30日,区域不受高压底部掌控,将近地面相对湿度较小,江苏省大部及安徽省中北部城市空气质量以中度到重度污染居多。12月1-2日,区域南风更进一步强化,污染物向北冲刷,预计长三角北部地区城市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居多。12月2日后半日,长三角区域转受较低压过槽影响,部分地区有降水,污染形势有所减轻,但江苏西北、安徽北部地区部分城市仍有经常出现重度污染的有可能,预计3日后空气质量逐步减轻。
生态环境部已向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江苏省、安徽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陕西省人民政府发文,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,拒绝各地根据实际情况,及时启动、保持、调整适当级别预警,切实落实各项排放量措施,减轻轻污染天气影响,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生态环境部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地下通道城市、汾渭平原各现场工作组,将重点敦促地方实施应急排放量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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